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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荣:全面履行审判职能提升司法水平
来源: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:2012年03月02日作者:
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不断提升司法水平


 

创造良好环境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


 

——访全国人大代表、江西省委书记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苏荣


  初春的江西省会南昌,和风拂面,百花争艳,万物生机盎然,处处勾勒出一幅幅和谐秀美的图画。近日,记者采访了百忙之中的全国人大代表、江西省委书记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苏荣。

  苏荣说,2011年是不平凡的一年。面对极为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,全省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,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,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,以富民兴赣为主要任务,成功战胜春夏连旱、旱涝急转等自然灾害,顺利实现“十二五”的良好开局,全省生产总值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均突破万亿元大关,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里程碑。我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深入推进,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,国企等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改革有了显著成效,人民群众的安全感、幸福感进一步增强,开启了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新征程。

  苏荣强调,2011年的成绩来之不易,这是党中央正确领导的结果,是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心、奋力拼搏的结果,同时也与全省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艰苦努力、辛勤工作密不可分。一年来,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党委、政府工作大局,认真履行政治职责,积极服务经济发展,着力破解社会管理难题,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,坚持公正廉洁执法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为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、实现我省“十二五”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,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、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、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。

  苏荣指出,2012年是实施“十二五”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,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、努力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起始之年。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,是今年全省法院第一位的任务。新的一年,危机与生机同在,压力与动力并存。全省法院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以全面履行审判职能、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,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,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,加强法院自身建设,不断提升全省法院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,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,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。

  苏荣要求,全省法院要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。要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,进一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,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,维护治安稳定。要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,充分利用社会各种有利资源,继续完善“三调联动”、司法协理等工作机制,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和完善,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,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、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、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。要积极探索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方法、新举措,牢牢把握社会稳定领域的新动向,切实解决影响和谐稳定的源头性、根本性、基础性问题,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。

  苏荣强调,全省法院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,主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大局。要把人民法院工作置于全省经济社会大局中来谋划,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,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、针对性和实效性。在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,社会结构深刻变动,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重要时期,全省法院要更加注重重点项目、重大投资、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,要进一步加强前瞻性、可预见性的调查研究,通过深化能动司法的举措,把握司法服务的主动权,切实担负起保障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司法职责。

  苏荣提出,全省法院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切入点,认真倾听群众的司法呼声,深入了解群众的司法愿望,加大各项民生工程的实施和完善,努力使司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省人民。要通过观念的转变、制度的创新、机制的整合、要素的集成、方法的改进,让审判程序更加便民,审判结果更加护民,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,让群众更深刻地感受到公平和正义。

  苏荣最后强调,全省法院要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一根本,进一步提升司法的公信力。要牢牢把握“忠诚、为民、公正、廉洁”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,为全面推进法院队伍建设注入强大精神动力,着力打造出一支政治坚定、业务精通、作风优良、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。要坚持标本兼治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的方针,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,尤其是要加强对审判权、执行权的监督,完善反腐败工作机制,使人民法官不仅成为公正廉洁执法的楷模,又成为反腐倡廉的一支重要力量。